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变更登记须知

申请人拟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