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争议投诉案呈上升趋势,成都市消协今年二季度的广告类投诉比一季度上升51%,三季度以来仍然十分突出。广告类投诉涉及人们衣、食、住、行、学、用等各方面和药品、食品、家电、农资、房产、旅游、医疗、交通、教育、中介等各行业。
据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我市发行量较大的五家报纸的广告量平均每天每份为50余条,最多时一份报纸可达100余条;三个电视频道自19:30时至23:59时每频道广告量平均100余条。最多时一个频道可达240余条(以上统计均不含信息)。规范、真实、可信的广告宣传给人们生活和消费提供了很多方便,但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不可轻视。广告宣传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药品广告无审批文号,医疗广告无证明文号,商品房广告无预(销)售许可证号;二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生,患者(消费者)形象;三是药品、医疗广告宣传治疗效果使用不科学断言及保证,对尚未攻破的疾病如癌症等宣传根治作用;四是保健食(用)品、食品广告宣传治病作用,暗示增强性功能,使用绝对化用语宣传美容、减肥效果;五是邮购商品广告、学生学习资料广告使用绝对化语言及断言保证;六是用新闻报道的方式做商品及服务宣传等。由于消费者大都没有辨别广告宣传内容真伪的专门知识,因而上当受骗时有发生,严重的直接影响个人及家庭的生活,在消费者心理上已形成了对广告的不信任感,而且这种心理影响有向其他生活层面扩大的趋向。
为防止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成都成都市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引起注意,同时郑重警示:
一、广告购物,如广告内容有绝对化断言、保证,使用当事人形象做宣传,暗示增强性功能或夸耀神奇作用等问题的,需谨防误导,最好不要购买。
二、寻医购药要到正规的医院经医生诊断后,按照医嘱购药服用。美容减肥也应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三、邮购,网上购物,电视购物,广告宣传使用消费者形象做绝对化保证的商品一般不可信。广告宣传的很多邮购商品市面上就能买到,不妨就近采购。
四、购买大宗商品,如商品房、汽车、农用生产资料等一定要“货比三家”,最好直接与经营者签订购买合同,切忌一时冲动盲目交付定金。
五、消费者依据广告宣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一定要妥为保留广告发布宣传内容及购物消费凭据,以便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举证维权。
六、消费者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可向相关管理部门举报;因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到当地消协投诉或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