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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解者的基本要求
 2004-12-23 www.cdgs.gov.cn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投诉调解工作,工作人员除了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宽厚的知识结构,超前的思路,超强的法律观念,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掌握灵活的处理问题方法,还应有“三心一精神”。

    “三心”即对待投诉工作要“热心”、“耐心”、“公心”。

    “热心”即对消费者要有爱心,对投诉工作要热心。做到对待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要热情接待,热忱服务,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积极为消费者多做实事,使其对消协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耐心”即对消费者要有耐心,对投诉工作的繁杂性要有耐心。不论是消费者的投诉还是咨询电话,一定要认真听取,问明情况,抓住重点。对待消费者不明白的问题要不厌其烦地做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对待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争行其谅解和运行,积极争取早日解决;即使是超受理范围的投诉,也要帮助分析并指导其应当怎么办,使其得得到圆满的答复。

    “公心”即正确处理好消协、经营者、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公正调解,要对消费者负责,对投诉工作负责。对待消费者的每一项投诉,都要抱有极端负责的态度,不马虎从事,得过且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理纠纷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做到有理、有力、有节、一切向着圆满解决纠纷的方向努力,处理结果要使纠纷双方相互接受,彼此满意。

    “一个精神”即“敬业精神”。消费者投诉包罗万象,无奇不有。有时可能得不到消费者的理解,甚至成为消费者的泄气筒。要正视投诉工作的现实,充分认识投诉工作在社会上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要有“行业如待主”的精神,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强化办案人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维护消协作为“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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