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锦江区投资软环境,积极支持辖区企业发展,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锦江工商局建立并在辖区各街道办事处推行工商联络员制度。
一、工商联络员是由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推荐、具体从事经济工作,经工商部门认可并颁给《工商联络员证书》的办事处工作人员。
二、工商联络员的职责
1.学习和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工商登记程序及要求。
2.协助辖区招商引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工作。3.收集企业登记中的问题,及时反映企业对工商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商联络员享有的权利
1.定期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获取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2.工商联络员持《联络员证书》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及年检事务一律通过“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办理服务。
3.对辖区重大招商引资事项,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专人服务或上门咨询服务、现场办公。
四、工商联络员的管理
1.工商联络员日常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2.工商联络员不履行联络员职责,在办理登记中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工商机关可撤销其联络员资格。
3.工商联络员因工作调动自行撤销工商联络员资格的,应由所在单位将证书交回工商颁证机关。
4.各办事处因工作需要调换工商联络员的,可重新向工商机关申报。
五、《工商联络员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继续留用的,应由办事处推荐,提前一个月向工商机关申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可后可继续使用。实行工商联络员制度,是锦江工商局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4月12日,锦江工商局向首批各街办推荐的17名工商联络员颁发了《工商联络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