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发现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盗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义,要求企业征订工商法规书籍和刊物,要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收费培训,要求企业参加收取费用的达标评比活动。这种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在此,我局严正声明: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未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征订各种书籍、报刊和杂志,从未开展各类收费培训活动以及评比达标活动。我局将依法追究此类不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同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可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28-85394527。
特此声明!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