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告监测工作是对广播、电视(移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数据采集、汇总、分拣、统计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为满足工作需要,拟招聘4名媒体广告监测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广告监测;
2.数据统计、综合及文字材料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新闻传播、广告学及相关专业;
2.熟悉计算机操作,并具有一定的网络管理及维护能力;
3.具有一定的综合管理及文字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07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报名并填写应聘登记表。报名地点:市工商局广告处1401室,联系人:胡晓薇,电话:85394271。
2.12月17日,资格审查。 12月18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技能测试及拟聘用人员产生办法
1.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综合技能测试。综合技能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被测试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广告管理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及计算机操作等基础知识和技能情况;面试主要考察被测试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及仪表、仪态和普通话水平。
2.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得分合计为综合得分。
3.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初选人员。如参加综合技能测试人数与拟聘用人员数比例低于4∶1,则相应调减拟聘用人员数。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初选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得分及体检情况,由市工商经济信息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月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为1000元/月,并视工作表现在15%范围内上下浮动,社会保险等按有关政策办理。
3.工作满一定年限,根据劳动保障和统计等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增长情况,对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作适当调整。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