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于2006年4季度开展了柔性取暖器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现14个批次的柔性取暖器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标志和说明、结构、机械强度、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柔性取暖器商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主要不合格项目分析如下:
标志和说明:本次抽查中,仅有一组产品标有明确齐全的标志,绝大部分产品上信息不全,甚至有的产品本体上未标注任何信息。标志是消费者对产品认识的第一来源,柔性取暖器的使用环境比较特殊,上电加热后直接接触人体,因此在产品本体和说明书上应有相应的产品特性说明和使用说明,如“产品的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器具的型号或系列号”等,否则将可能给使用者带来安全伤害和让生产者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元件:该项目不合格的10个批次,占总批次的67%。生产厂为节约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在产品中使用尽量薄的插头厚度,此种情况极易使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热、插头接触不良打火引起安全事故。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有12个批次,占总批次的80%。该项目考察产品是否使用了国家标准规定的连接方式和规定规格的电源软线。生产厂家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利益,在产品中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软线。
结构:本次抽查不合格的有14个批次,占总批次的93%。此项指标是为了考察产品内部的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安全隐患,比如在器具内部不应含有石棉,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带电部件直接接触,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等。在本次抽查中发现该类产品大部分的加热方式都是电极加热,电极直接加热液体是标准不允许的。
机械强度:本次抽查中该项目不合格的有12个批次,占总批次的80%。该指标考察产品的固体绝缘,应有足够的强度防止锋利工具的刺穿。该项目要求绝缘的易触及部件能够经受住相应压力下的各项试验,大部分产品在压力下出现绝缘击穿,消费者使用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从而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本次抽查中发现该类产品在结构上存在巨大缺陷,采用的是电极型加热方式,其原理是:当柔性取暖器接通电源后,电极间通过导电性液体形成回路,电流流经导电性液体发热,使取暖器的温度升高,当温度升高到温控器动作温度时,温控器就自动切断电源,断开电流,停止加热。在GB4706.1-2005版标准中明确规定,“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因为取暖器内部导电性液体直接与电极接触,容易造成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触电的危险。特别严重的是,电极在加热过程中会使导电性液体产生化学作用而改变其导电性能,在使用中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导电性液体的电阻可能会迅速变化,并产生大量的气体,在该产品的结构不满足释放压力的要求时,就会产生爆裂,如若人体接触高温或带电液体将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该种电加热方式在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是明文禁止的。有鉴于此,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应谨慎使用该产品。
工商机关立即加强市场巡查,向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发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不合格商品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目前,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柔性取暖器在成都各超市、商场已全部下柜,消费者如果购买了不合格的柔性取暖器,可持消费凭证到商家办理退货。如果商家拒绝退货,消费者可直接播打“12315”维权电话进行申诉举报。鉴于柔性取暖器质量堪忧,建议消费者谨慎选购、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