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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4季度茶叶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2007-02-17 www.cdgs.gov.cn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4季度重点对成都市超市配送中心的绿茶、花茶、乌龙茶等茶叶商品进行了专项监测,共抽查 43个批次,合格28个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合格率为65%。
   结果显示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标识违规。本次抽查发现部分标识存在违反规定的现象,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7718-200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以及NY/T 456-2001《茉莉花茶》、GB 14456-1993《绿茶》标准要求,品名应规范,但有的产品虽标明等级为特级,但名称却用了易让人混淆的特种茉莉花茶名称,还有的产品品名之后标注浓香型,这些产品名称都有欺骗消费者之嫌,另外有些产品未注明质量等级,或标注的执行标准为作废标准。
  2.感官和水分不符。一般水分含量越低越有利于保持茶叶品质,水分超标是导致茶叶感官不佳的直接因素,会导致发霉、变质、变味等。本次抽查仍有水分超标现象,这主要是企业未严把出厂检验关。
  3.农残超标。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农残项目中主要是三氯杀螨醇超标。饮用三氯杀螨醇超标的茶叶,将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农残超标主要是由于茶树鲜叶和加工花茶用的鲜花等原料在生长过程中,因治理各种病虫害,需要使用农药。因使用农药不当或施用农药后安全间隔期不够就进行采茶、采花,容易造成鲜叶、鲜花农药残留量超标,最终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目前发现茶叶农残超标主要是由于加工花茶用的鲜花农残超标,故茶叶加工企业要严把原料验收关。
  目前,工商机关已向经营者发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不合格商品整改通知书》,责令各经销者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茶叶商品质量监测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茶叶表三.xls
茶叶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茶叶表四.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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