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市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市工商局专门制定了“民生特别行动”方案,细化了“两个100%、一个彻底解决”和查处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的操作实施意见,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协作机制,确定了“民生特别行动”领导小组总负责,各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格局。
一、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经市局党组认真研究,成立了“民生特别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谢述钧任组长,副局长李新香和公平交易执法局局长黄生任副组长,公平交易执法局、法制处、消保处、市场处、注册分局、外资处、广告处、商标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特别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在消保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市局建立了20个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督导并协助各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抓好整治工作
按照市局领导小组的安排,把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了5个牵头大组,明确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一)组织协调组。由消保处牵头,办公室、法制处、宣教处、执法局、市消协等机构组成。主要负责特别行动的总体组织协调、情况汇总、教育培训、食品监测、案件审理、受理申(投)诉举报等工作;(二)市场检查规范组。由市场处牵头,执法局、注册分局、外资处、消保处等机构组成。主要负责指导网格化监管中市场准入事项监管和市场经营行为监管的内容细化,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强化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三)大要案件查处组。由执法局牵头,消保处、法制处、宣教处、注册分局、广告处、商标处等机构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大要案件等工作;(四)宣传保障组。由宣教处牵头,办公室、消保处、法制处、计财处、后勤中心等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后勤和经费保障等工作;(五)监察督查组。由监察室牵头,由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少于3次的效能督查。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每周自行安排一至二次到对口的单位检查“民生特别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民生特别行动”办公室、监察室报送本周和三次效能督查情况。
三、健全工作制度,保证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会议制度。确定了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督察工作组组长会议三种会议形式,明确了会议任务、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参与人员等。
二是统计报告制度。要求各局每周上报整治工作统计报表,专人负责,及时汇总,按时上报。
三是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传达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及市局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安排等情况,编印 “民生特别行动”专报,积极推广各局开展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是信息发布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和程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全市工商系统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揭露、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