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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抽查情况通报(2006年第11号)
 2006-12-04 www.cdgs.gov.cn
  

  食品质量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二○○六年十月份对本市生产、流通环节生产经销的部分食品和进口食品、餐具质量进行检查,抽查了酱油、食醋、罐头、面包、蛋糕、饮料、啤酒、餐具等8大类产(商)品。
  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的酱油、食醋、罐头三类27家生产企业的47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45批次,合格率为95.70%(其中酱油18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为94.4%;食醋13批次,合格13批次,合格率为100%;罐头16批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为93.8%)。
  从抽查的结果看,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标签不合格2批次,主要是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不规范,其中有1批次固形物达不到要求。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标签标注不规范。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食品标签的所有标注内容必须准确,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产品分类、配料的定量标示。本次抽查中有2批次标注的产品名称不规范
  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市面包、蛋糕食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共监测15家销售企业40个批次的食品,合格24个批次,不合格16个批次,合格率为60%。此次监测主要检测了蛋白质含量和涉及消费者健康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卫生指标等。经检测未发现食品添加剂超标,且40个批次面包、蛋糕食品未检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色葡萄球菌)。不合格面包、蛋糕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食品、餐具报检7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100%。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责令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商)品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所检查不合格批次产(商)品不得出厂,对进入市场的全部责令下柜,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附件:cc2006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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