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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抽查情况通报(2006年第12号)
 2007-01-04 www.cdgs.gov.cn
  

  食品质量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二○○六年十一月份对本市生产、流通环节生产经销的部分食品和进口食品、餐具质量进行检查,抽查了豆制品、糖果、肉制品、炒货、葡萄酒、餐具等6大类产(商)品。
  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的豆制品、糖果、肉制品三类25家生产企业的4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42批次,合格率为93.33%(其中肉制品17个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94.1%;糖果产品12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83.3%;豆制品16个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标签标注不规范: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食品标签的所有标注内容必须准确,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产品分类、配料的定量标示。本次抽查中有1个批次产品分类标注不规范。
  2、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牛奶糖和肉制品中蛋白质含量低于其标识中的成分值。本次抽查中有2个批次产品蛋白质不达标。
  3、还原糖超标:生产厂家在熬制过程中,时间过长,使硬质水果糖中还原物质增多,导致还原糖超标。本次抽查中有1个批次产品还原糖超标。
  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超市配送中心的炒货食品进行了质量专项监测,共监测炒货食品14个批次,合格11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合格率为78.6%。监测主要检测了该食品品质指标和涉及消费者健康的安全卫生指标等。结果显示:我市超市销售的炒货食品质量较好,极少数品种存在食品添加剂超标。
  不合格食品的主要问题是:标识、氯化钠含量、糖精钠、酸价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食品报检25批次,检验检疫合格25批次,合格率100%。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责令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商)品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所检查不合格批次产(商)品不得出厂,对进入市场的全部责令下柜,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附件:cc2006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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