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二○○七年十月份对本市生产、流通环节生产经销的部分食品和进口食品、餐具质量进行检查,抽查了酱油、食醋、肉制品、饮料、啤酒、餐具等6大类产(商)品。
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的酱油、食醋二类17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29批次,合格率为96.70%(其中酱油17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为100%;食醋13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92.3%)。
从本次抽查的结果看,酱油、食醋的质量总体较好。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总酸含量不合格。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根据酿造食醋标签标示值规定总酸(以乙酸计)≥5.00g/100ml,本次抽检中有1个批次产品总酸含量低于标准要求。
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市销售的酱卤肉制品进行了定向监督抽查,共监测20个批次,合格16个批次,合格率为80%。监测主要检查了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商品标签标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理化指标等(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不合格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超量添加防腐剂山梨酸、违规使用日落黄和柠檬黄色素、菌落总数超标。
三、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食品、餐具报检15批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100%。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责令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商)品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所检查不合格批次产(商)品不得出厂,对进入市场的全部责令下柜,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