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二00七年十二月份对本市生产、流通环节生产经销的部分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共抽查了肉制品、炒货、小麦粉、糯米粉、葡萄酒等6大类产(商)品。
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的肉制品(腊肉、香肠、板鸭)、炒货二类24家生产企业的4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主要检测了肉制品的酸价、亚硝酸盐、过氧化值、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甜蜜素、糖精钠、蛋白质(仅限香肠)、铅、砷;炒货的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着色剂(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指标。合格39批次,合格率95.1%。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无机砷超标。GB2730-2005《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中规定无机砷为≤0.05mg/kg,而本次抽查中,双流县万安双联腌腊加工厂2007年2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350g/袋的中式肠无机砷检验结果为0.18mg/kg。是国家标准限量的3.6倍。
2、违规添加甜蜜素: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油炸类炒货不得检出甜蜜素,本次抽查发现,成都齐力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2月10日生产的70g/袋油炸花生仁违规使用甜蜜素。
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市销售的小麦粉、糯米粉进行了定向监督抽查,共监测50个批次,内在质量合格37个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74%。监测主要检查了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商品标签标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指标等。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色泽气味、烹调性、粗细度、水份、标签等。
三、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食品报检14批次,检验检疫合格14批次,合格率100%。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责令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商)品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所检查不合格批次产(商)品不得出厂,对进入市场的全部责令下柜,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附件:
1月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