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减负办《关于2005年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办发电〔2005〕49号)、《2005年度各市(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分解表》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负办关于成都市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5〕96号)、成都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经委《关于下达2005年成都市工业专项目标的通知》(成委目督〔2005〕5号)要求,我局专门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将该目标分解下达相关单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我省《收费目录》,我局已对现行收费进行检查,无违反《行政许可法》和我省《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同时,对于法律法规允许收取的收费,我局也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收费标准、简化收费手续。
(二)清理、简化企业年检。
我局在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过程中,严格年检流程和审查内容,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检任务。同时为了方便企业、服务企业,我局还对重点企业推行上门年检等便民措施,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2005年共深入成都市区15个行业主管单位,为1802户企业办理上门年检。既针对企业在年检中的问题给予具体指导和规范又向企业宣传了工商法律法规。在企业年检工作中,我局无搭车收费、搭车乱订报刊等行为。
(三)继续抓好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整顿中介服务收费,规范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抓好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我局注册、外资、市场、广告、商标等部门与企业接触较多的特点,我局在人员配备上,把那些业务熟、态度热情的干部选配到这些岗位,有效杜绝了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等现象发生。同时,我局加大力度整顿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正常的中介服务收费秩序。我局直接指导的各协会无向相对人进行乱收费行为。在市场准入、准销、准用和强制入会等方面都是站在行政相对人的角度,本着一切为行政相对人着想的态度实施工作,杜绝乱设卡、乱收费、强制服务、重复收费、强制入会等不规范行为。同时,结合我局自身职能,进一步做好规范我市中介机构发展工作,清理企业类中介机构,继续加强中介机构、经纪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规范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农民经纪人等进行了调研,代市政府起草了《成都市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
(四)进一步清理对企业乱排序、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音像制品等行为。
我局各处室、各协会均无乱检查、乱评比(达标)、乱排序、乱办班、乱培训、乱发证、乱收费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音像制品等不规范行为。各协会对会员一律采取自愿入会(及退会),自愿交纳会费,会费标准经会员全体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广大会员的意愿。成都市企业诚信促进会为支持企业发展,在用于企业牌匾、证书、公示、公告以及纳税等方面的开支已明显高于向企业收取的认定费的基础上,仍然按照八十年代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认定费。并且还为会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代缴营业执照年度检验费,为会员企业提供免费代办营业执照年检、以会代训、免费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我局从未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机构向企业强行服务和收费。
二、加大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对失地无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行政事业收费优惠政策。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给予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逐步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为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配合“三农”工作和农民增收减负,与市农委共同出台了《关于营利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的意见》。该意见第九条明确规定:“营利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发照和年检只收取工本费。”据统计,2005年1月至10月,全市申办营利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9户,共减免登记费20452元。
对失地无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行政事业收费优惠政策。据统计,2005年1月至10月,失地无业农民持《成都市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申办个体工商户1210户,减免工商登记费、管理费16.4万元,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3839户,减免工商登记费、管理费29.8万元。
三、严格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
在严格执行省工商局关于工商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规定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补充、细化,并建立了案源信息管理制度,极大地规范了工商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了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和听证制度,规范了决策工作程序。完善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在建立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实施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计划报送制度。对临时性、突击性和具有保密性的检查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四、扎实开展“三查”活动。
开展“三查”活动有布置、有查处、有落实。对照“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内容,我局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服务于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全面完成市减负机构交办的工作。
协助市减负机构及相关部门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今年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规范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农民经纪人等进行了调研,清理了中介机构,全面完成督办事项,认真参加了相关工作会议。
六、做好工作信息交流和总结。
今年,我局按照《2005年成都市企业治乱减负目标》的要求,分解下达到了相关单位,专门进行了研究部署,及时报送了工作动态,积极完成了市减负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我局2006年治乱减负工作安排。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一年,同时也是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第十年。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和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继续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加大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加强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三查”活动,建章立制,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